看板 marriage
這很像國家考試的題目 依據民法規定, 婚前財產所生孳息,算婚後財產 婚後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不算入婚後財產 最高法院依據上開規定以及舉重明輕法理,認為婚後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所生之 孳息,算婚後財產 換句話說,原文先生從原生家庭無償取得的房屋或股票本身不算婚後財產,但房屋股票在 婚姻關係存續中或產生的房租、股利等孳息,算婚後財產 引述《GreenLabel ()》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借朋友帳號,先說我是女方。 : 我跟老公結婚6年了,有一個女兒5歲,婚前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老公強,薪資也比較高 : 所以婚後我們協議,由老公全職帶小孩,我在外工作 : 我的工作性質是要到處出差,大概平均40天可以請一個7天長假在家。 : 老公全職帶小孩,家事/接送/三餐,也都可以照料的很好 : 所以我年薪大概150萬,給老公一半,也就是大概75萬,當作他的花費以及家用 : 當然也包含小孩的花費/學費。 : 一切都很美好...我覺得有能力養家,生活雖然陪伴較少,但也過的還不錯。 : 事情從這裡開始。 : 去年老公得到夫家提供的一筆資產,股票+房產,股息+被動收入大概也1年70萬 : 我跟老公提議,這筆錢是不是當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們全家收入 :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 但老公不同意... : 他說這是他們家給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一半 : 我說這樣很不公平,不然換我全職帶,你去工作養我 : 他說ok,他只能找年薪70萬左右的工作,會分我35萬 : 我想想也不對,他的被動一年70萬完全不算在家庭收入,只屬於他自己的支配金額 : 跟他吵這個,他只會說這是爸爸給的不算,誰叫你爸沒有給你 : 我要怎麼反駁? 大家會怎麼選擇呢? : 1. 繼續維持目前給一半收入的情況,當初老公沒那筆被動。 : 2. 不要那麼辛苦工作了,換老公去工作,每年領35萬 : 3. 繼續跟他談判,交出被動收入於家庭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0.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18221761.A.121.html
snowtoya : 妳寫太複雜了,這邊的人看不懂啦 06/13 07:08
snowtoya : 白話翻譯:那70萬被動收入算婚後財產,但它的本金 06/13 07:08
snowtoya : 不算婚後財產 06/13 07:08
AppleAlice : 原文老公+很多人書念一半,股票房產本身不用分,但 06/13 08:02
Kroner : 瑪卡功效 06/13 13:33
AppleAlice : 被動部份要分一半,老公那樣真的蠻令人心寒的.... 06/13 08:03
breathair : 又沒要離婚,根本不用談財產分配 06/13 08:15
breathair : 應該談家用分擔,有能者需多負擔 06/13 08:15
Chricey : 頻尿 06/13 13:33
breathair : 至不濟,一人一半可以吧? 06/13 08:15
petitebabe : 如果我多了一大筆額外收入 一定會拿一部分出來 06/13 08:37
petitebabe : 他們感情可能沒有很好吧 06/13 08:37
Chricey : 律巨人 06/13 17:57
bndan : 白話正確 真的被動收入領10年 離婚的話 是可以分到 06/13 10:13
iloveannasui: 但她的IP在馬來西亞,法律規定是一樣的嗎? 06/13 10:21
tina1234 : 沒注意ip 耶,畢竟他開頭寫代po就可能快被刪了 06/13 10:44
Chricey : 葉黃素 06/13 17:57
norikko : 就算看懂也是裝沒看到繼續在那紮性別互換的稻草人XD 06/13 11:22
abbag : 推 06/13 12:47
persionbird : 孳息比較有問題的是定義問題,假如同一個基金有配 06/13 13:33
Chricey : 離婚 06/13 22:08
persionbird : 息和不配息的版本。如果選不配息的話那還有算孳息 06/13 13:33
persionbird : 嗎? 如果淨值增加也算的話,那下跌要拿家用來補嗎 06/13 13:33
persionbird : ? 當然會有民法上的定義,但民法規定要去規避也是 06/13 13:33
Chricey : 葉黃素 06/16 14:09
persionbird : 很容易。但如果要搞成這樣那還有必要繼續維持婚姻 06/13 13:33
persionbird : 嗎? 06/13 13:33
sandra80032 : 回樓上,增值的部分民法沒明寫,條文只有寫孳息。 06/13 17:57
Kroner : 維生素C 06/13 17:57
sandra80032 : 所以增值各法官在各案子的認定不同,有時算婚前有 06/13 17:57
sandra80032 : 時算婚後。當然確實民法也是很好規避,但當一個人 06/13 17:57
sandra80032 : 需要“規避“的時候,就已經無法理直氣壯說「這是 06/13 17:57
Kroner : 律巨人 06/13 17:57
sandra80032 : 我的不用分你」了。 06/13 17:57
eggdog : 原原PO也沒動那70萬,只是老公已有自己的收入了, 06/13 22:08
eggdog : 打算零用錢少給15萬而已 06/13 22:08
Chricey : 離婚 小孩 06/13 22:08
bbbing : 是啊,老婆有收入,老公也可以合理的少給一點 06/14 09:30
joanne1988 : 男方家裡算的可精了,房租八成沒報稅,股票債券是代 06/16 14:09
joanne1988 : 持孳息在國家眼裡跟元po沒有半毛錢關係,倒是元po 06/16 14:09
Kroner : 律巨人 06/16 14:09
joanne1988 : 賺的一毛跑不掉,先生都有一半 06/16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