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RealID2018: 嫌貴不要賣11/21 08:50
→ peter2940: 不用議價 就找其他代書問看看你就知道行情了11/21 08:58
→ euruing: 找別家問問看啊11/21 08:59
→ cobrabaton: 你賣房要存證信函幹嗎?民事狀要幹嗎?11/21 10:36
推 Kroner: 瑪卡副作用 11/21 10:36→ cobrabaton: 你可以找律師啊XD要不然這兩個櫃台自己送11/21 10:37
→ cobrabaton: 會需要跑法院表示你不是簡單買賣件11/21 10:37
因為房子共同持有,其中一人是無行為能力人,賣房用土地法多數決方式,才會有那兩項
→ blackfire: 你這兩樣一般買賣根本不用11/21 10:50
推 Chricey: 挺立uc2 11/21 10:50→ c41231717: 看起來你這不是一般買賣的範疇啊11/21 13:25
※ 編輯: jason200353 (223.140.155.61 臺灣), 11/21/2024 14:04:21
推 yytseng: 一般就兩萬上下,你這個案子有多做多給錢應該的吧 11/22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