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osca: 不服可以打行政訴訟 不過對方是國稅局 敗訴率我看99% 11/02 09:41
推 NTU303150195: 等專家解答,還是記者又扭曲 11/02 09:42
→ Tosca: 很多民眾或代書在那邊幻想的逃稅招數 國稅局都想的到 11/02 09:42
→ Tosca: 只要國稅局想的到 你就逃不了了 11/02 09:42
推 Chricey: 維生素D 11/02 09:42→ Tosca: 其實合法"避稅"手段很多 國稅局也都認可的 11/02 09:43
→ Tosca: 所以請乖乖請教會計師要怎麼避稅 不要自己亂想亂搞 11/02 09:43
→ Tosca: 租約分割就是合法避稅手段 一二樓可以分割成兩份租約 11/02 09:43
推 Chricey: 甘露糖功效 11/02 09:43→ Tosca: 甚至月租可以改週租 通通是國稅局認可的避稅手段 11/02 09:44
→ abyssa1: 他的寫法看起來貸款還沒辦?不過直接過戶的話,應該也是 11/02 09:45
→ abyssa1: 課現值而已 可能有考慮房地合一成本 11/02 09:45
推 Kroner: 馬卡 11/02 09:45→ abyssa1: 我覺得關鍵在這 11/02 09:47
→ abyssa1: 「剩餘的800萬元則需待銀行貸款過戶後支付給父親」 11/02 09:47
推 dick929: 兒子沒有工作收入?老爸自己開間公司僱用兒子啊 11/02 09:48
推 Kroner: 益生菌 11/02 09:48→ abyssa1: 走一個正常的非二等親買賣應該不會被這樣課稅 11/02 09:48
→ abyssa1: 因為幫忙繳貸款實質上是分年度的贈與 11/02 09:48
→ abyssa1: 但他這案例實質上就把贈送搞成一次性的了 11/02 09:48
推 Kroner: 蔓越莓功效 11/02 09:48→ abyssa1: 其實銀行貸款會看 你如果給你親戚雇用 審核會打折 11/02 09:49
推 Tosca: 開公司雇用家人這個銀行端就會介意了啦 11/02 09:49
→ Tosca: 我診所雇用我老婆 銀行就不給她辦信貸了XDDDD 11/02 09:50
推 Kroner: 維他命d3的功效 11/02 09:50推 dick929: 關鍵在於老爸幫兒子擔保貸款吧,兒子沒有工作收入貸款辦 11/02 09:50
→ dick929: 不過 11/02 09:50
→ Tosca: 看來只好離婚才能解套 所有金融規定都是鼓勵離婚啦 快笑死 11/02 09:50
推 Kroner: 益生菌推薦ptt 11/02 09:50→ abyssa1: 所以要找朋友易子而教這樣? 11/02 09:50
→ dick929: 公司負責人找老爸的好朋友掛名啊~前陣子新聞都有教 11/02 09:51
→ abyssa1: 擔保不是問題 擔保幫繳都只是分年度的的贈與 11/02 09:51
推 Kroner: gaba是什麼 11/02 09:51→ abyssa1: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 11/02 09:56
→ abyssa1: 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 11/02 09:56
→ abyssa1: 借得者,不在此限。 11/02 09:56
推 Chricey: 胺基酸副作用 11/02 09:56→ abyssa1: 另外買就好 或是找另外一個保人 不能跟出售者擔保 11/02 09:56
→ abyssa1: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五條 第六款 11/02 09:57
推 azcooper: 這種的釋憲會輸 11/02 10:07
推 Chricey: 苦瓜胜肽 11/02 10:07→ LearnRPG: 賣方也是買方的貸款擔保人 XD 11/02 10:09
推 bogy26: 主要是子女沒收入吧 新青安也是這樣認定人頭的 11/02 10:20
→ esheep: 直接掛在朋友公司名下,每月過去消費固定金額當兒子的月薪 11/02 10:25
推 Kroner: 苦瓜胜肽 11/02 10:25→ esheep: ... 小弟出生前就玩到爛,應該沒有人不知道吧... 11/02 10:25
推 william826: 提早幾年每年488 兒子現金買不就好了? 11/02 10:32
→ nicejeffery: 所以本人沒收入只靠保人到底能不能買房,但夫妻間好 11/02 10:32
→ nicejeffery: 像可以 11/02 10:32
→ nicejeffery: ,父母兒女間好像不行? 11/02 10:33
推 CIIIO: 不是 你主張買賣 頭期200贈與OK 11/02 10:34
→ CIIIO: 那800銀行貸款給父親的金流在那? 11/02 10:34
→ CIIIO: 喔喔漏看父親擔保 子女無收入 爭議是這個 11/02 10:35
推 NovaShin: 一樓講答案了,唯一解就是看你認識多少立委議員 11/02 10:36
→ NovaShin: 樓上w大說的沒錯每年贈與用現金買就好,但問題是大家還 11/02 10:37
→ NovaShin: 是想貸款~ 11/02 10:37
噓 anal5566: 正常出賣人怎麼可能幫買受人的貸款擔保 想逃稅想瘋了 明 11/02 11:03
→ anal5566: 顯就是假買賣真贈與的脫法行為 11/02 11:03
→ poz93: 找親戚或好友當擔保人都比賣家來的好 11/02 11:06
噓 garyjcw: 為什麼不能課? 笑死 11/02 11:13
噓 RLH: 人家又不是不還 太粗暴了吧 11/02 11:25
噓 nikesb: 幹 國稅局對自己超寬鬆 對民眾就超苛刻? 11/02 11:29
→ nikesb: 我兒子貸款30年,我作保,每年房貸也沒超過贈與額度,憑 11/02 11:32
→ nikesb: 三洨課稅? 11/02 11:32
→ nikesb: 他媽的 要課稅撈錢什麼理由都能課稅。 11/02 11:32
→ nikesb: 若這樣要課稅,那請政府去限制無收入者有保也不給房貸啊. 11/02 11:34
推 z5411: 這招也會被抓歐 看來金流連小孩我看要搞前也要做 11/02 11:38
推 assss: 我貸款800萬,每年給兒子244萬,也在贈與範圍,為何扣稅 11/02 12:00
推 rmna: 這案子擺明給人抓的吧... 11/02 12:01
推 crtzeng: 國稅局很會想的,抽獎都先想好中獎 11/02 12:05
推 apple00: 買賣擔保同一人 不抓你抓誰 11/02 12:48
噓 nikesb: 如果贈與額度內幫孩子存股18年,股息月領數萬,但孩子無 11/02 12:49
→ nikesb: 業,這樣可以貸款買房嗎? 11/02 12:49
→ nikesb: 照國稅局邏輯,似乎也是要被課稅啊。 11/02 12:49
→ Tatsuya72: 原來吐司大自僱太太診所上班,這樣要怎麼養小三小四啦 11/02 13:03
→ Tatsuya72: 時間管理大師4ni? 11/02 13:03
→ Tatsuya72: 兒女收入不符就不要那麼早移轉,乖乖貸5成以下啦 11/02 13:05
→ Tatsuya72: 樓上,不要無業,不需另找保人再去貸款不就沒煩惱 11/02 13:10
→ Tatsuya72: 甲緊弄破碗 11/02 13:10
→ Tatsuya72: 而且你贈與18年雙親可就好幾千萬了,還需要貸款擔保嗎 11/02 13:11
推 rick6304: 他的意思是這筆不能當買賣 只能當贈與 貸款那個是爸爸的 11/02 13:13
→ rick6304: 講法 但國稅局不信 才會扣稅 800-244=566 10趴就是56萬 11/02 13:14
→ abyssa1: 這個操作完全符合法條 11/02 13:53
→ abyssa1: 二等親內買賣+(出售人 = 擔保人 )==> 買賣視同贈與 11/02 13:53
→ abyssa1: 另外買別的物件就沒事了 11/02 13:54
→ abyssa1: 這個出售人=擔保人 有夠瞎 11/02 13:54
推 planta: 之前聽過這類課程,代書都會教這招,用買賣代替贈予, 11/02 13:55
→ planta: 重點是買賣價格,由你決定,你可以賤賣, 11/02 13:55
→ planta: 但是未來出賣時,成本計算就變低! 11/02 13:55
→ planta: 繼承好像也有類似的問題!有點忘記 11/02 13:55
推 chris529tw: 現在沒有什麼國稅局認可的合法避稅手段了,以前是因為 11/02 14:10
→ chris529tw: 國稅局沒有法源依據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納保法出來 11/02 14:10
→ chris529tw: 後推行實質課稅原則,國稅局有權對所有交易做實質認定 11/02 14:10
推 NTU303150195: 提早幾年488,最後現金買 11/02 15:37
推 NSYSUEE: 找民進黨員釋憲就會贏了 11/02 15:38
推 aaboutt: 對方是國稅局,建議聽他的付錢了事,不要越弄越大洞。公 11/02 16:09
→ aaboutt: 司也曾遇過幾次國稅局來函,會計師都建議小錢就付一付, 11/02 16:09
→ aaboutt: 千萬不要上訴。你說越多就錯越多,你提供證據越多,就會 11/02 16:09
→ aaboutt: 新的罰款更多 11/02 16:09
推 motan: 分年贈與付貸款也要一年課稅? 11/02 16:14
推 XMASRICCCH: 問題就在於房子本來是父親的,要是新房應該沒問題 11/02 16:56
→ aoiaoi: 這個看起來根本沒收入 有一般工作收入 應該是會過得 11/02 17:45
→ elven: 爸爸的房子賣兒子,兒子頭期是爸爸給的,貸款是爸爸擔保的 11/02 18:12
→ elven: ,國稅局抓這個剛好 11/02 18:12
推 opq45467852: 就看是誰擔貸款啊 11/02 18:23
→ opq45467852: 現在看起來應該是爸爸擔吧 11/02 18:23
推 j6m3: 自己賣房子給兒子 再幫他擔保貸款 國稅局不查你查誰 11/02 21:07
→ chouvincent: 賴總統打詐打房打黑 讚啦 11/02 21:36
推 mangojocker: 父親想用附有負擔贈與 結果沒考慮到兒子根本沒收入 11/02 22:26
→ mangojocker: 怎麼負擔 11/02 22:26
→ mangojocker: 會走買賣一定是考慮未來要賣掉 這樣才能拉高成本 11/02 22:27
→ mangojocker: 不過財政部還是先解決抽獎吧 自己人都在等著看財政 11/02 22:29
→ mangojocker: 部跟台北國稅局笑話 11/02 22:29
推 chouwang68: 一千萬幾年就轉完了,這就典型的知識認知不足以支配 11/03 02:11
→ chouwang68: 資產,被電剛好。學習與進化是一輩子的事,一停止就 11/03 02:11
→ chouwang68: 是等死。上次在孩子看的書看到,大自然只有人類可以 11/03 02:11
→ chouwang68: 也會停止努力,因為其他動物一旦停止等於等死。這句 11/03 02:11
→ chouwang68: 話應該貼在柵欄板當對聯。 11/03 02:11
噓 galoopboy: 1樓:得 11/03 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