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tytw: 那我想問。如果留在現場通報車長。就沒事吧? 09/03 15:24
→ ltytw: 畢竟誰知道自己買的行動充或手機會不會燒起來 09/03 15:24
推 MiaoXin: 先吵故意或過失?不過人跑了就不打算負責,大概會輸。 09/03 15:32
推 b325019: 人直接跑掉贏面不大吧 09/03 15:35
推 Kroner: 馬卡功效 09/03 18:45推 ludoren: 應該上手銬移送給媒體拍攝 09/03 17:04
→ wcc960: 問題在"逕行離去"吧 09/03 18:23
推 ultratimes: 法律有哪一條規定不能逕行離去嗎?像車禍肇事逃逸 09/03 18:24
推 Chricey: 魚油推薦 09/03 19:09→ ultratimes: 是有明確規定的 09/03 18:24
推 MiaoXin: 東西燒到焦黑不用負責可以自行離去,還需要法律規定喔? 09/03 18:26
→ MiaoXin: 民法不是也要賠嗎? 09/03 18:26
推 Kroner: 苦瓜胜肽推薦 09/03 19:47→ ultratimes: 你要用法律辦他就要法律規定啊,什麼叫還需要規定喔 09/03 18:29
→ ultratimes: 不然都不用法律了啊,想辦就辦 09/03 18:30
→ ultratimes: 民法他一定會主張要行動電源廠商賠的,雖然我主張 09/03 18:30
推 Chricey: 魚油推薦 09/03 21:33→ NCC1305: 刑法173~175條,放火與失火的差別 09/03 18:30
→ ultratimes: 但我大推五樓,自己要對自己的東西負責 09/03 18:32
→ ultratimes: 不要說你自己買的行動電源自己不知道,看檢察官聽不聽 09/03 18:34
推 Kroner: 鋅 09/03 22:20推 agantw: 話說有的法官還是檢察官還真的會採用「窩不知道」,話不 09/03 18:44
→ agantw: 要講太滿 09/03 18:44
→ ultratimes: 不是吧?你自己買的行動電源,然後跟我說 窩不知道? 09/03 18:45
推 Kroner: 精胺酸功效 09/03 22:28推 hirono: 把別人的東西毀損了,還好意思問為何不能逕行離去? 09/03 18:57
→ ultratimes: 你要跟我討論道德面還是法律面,先講清楚好嗎 09/03 19:08
→ ultratimes: 不要跟我說道德面怎樣怎樣 所以法律要怎樣 09/03 19:09
推 Kroner: 苦瓜胜肽功效 09/03 22:46推 chuegou: 跟離去無關 燒起來就是公共危險吧 09/03 19:34
推 ultratimes: 沒錯,燒起來就是,我覺得包括開電動車燒起來也是 09/03 19:46
→ ultratimes: 你要對自己的東西負責,不是怪廠商 09/03 19:47
推 Chricey: 瑪卡 09/03 23:37推 ltytw: 我已經分不清楚U大濕是不是 09/03 20:57
→ zxcc79: 白痴 09/03 21:11
推 lytocean: 樓上www 09/03 21:33
推 Kroner: 苦瓜胜肽的功效 09/03 23:40推 MiaoXin: 你要廠商負責那是之後的事情,這邊東西被你弄壞拍拍屁股 09/03 22:20
→ MiaoXin: 就走還說沒有法律規定。原來U大師都這樣做人教小孩。 09/03 22:20
→ MiaoXin: 平日要求臺鐵員工什麼都顧客至上,搞半天也只是想到自己 09/03 22:20
推 Kroner: 苦瓜胜肽 09/04 01:18→ MiaoXin: 最方便就好。 09/03 22:20
噓 ultratimes: @MiaoXin 我的推文都只看一半的嗎?我沒說要廠商負責 09/03 22:28
→ ultratimes: 我的立場什麼廠商負責,就是當事人負責別牽拖廠商 09/03 22:28
推 Chricey: UC2 09/04 14:25→ ultratimes: 然後法律的確也沒規定這種情況能不能走,這是兩回事 09/03 22:28
→ Orihimeboshi: 送辦本來就不代表判決確定了,這是常識吧 09/03 22:44
→ Orihimeboshi: 這案子甚至連起訴都還沒有,u大那麼急幹嘛 09/03 22:46
→ hinajian: U大濕的腦袋構造讓人好奇其組成 09/03 23:02
→ hinajian: 面對世俗慣常的道理 他總是能夠另闢蹊徑 09/03 23:03
噓 zxcc79: 笑死平常連文章看不到一半,自我小宇宙噴發就很正常 09/03 23:37
→ zxcc79: 想泡水就說,以後你推文我就逐字看,錯兩個字、一句錯、沒 09/03 23:39
→ zxcc79: 法源沒判例,你就準備去隔壁MRT板挑戰coon 09/03 23:39
→ zxcc79: 光你這裡從頭推文送你3.1/3.5,都是剛剛好而已 09/03 23:40
噓 darvish072: 留言串混亂大濕又發作了 09/04 00:36
推 pcfox: 凹大吱不意外 09/04 00:39
推 BFer: 凹大濕不意外 09/04 01:18
推 mvpdirk712: 每次看U大師推文都滿偏激的 09/04 07:58
推 mstar: 勸各位不必跟凹大濕爭辯法律問題,就像跟吉娃娃吵架一樣。 09/04 09:21
→ lytocean: 樓上XDD 他凹大濕不是浪得虛名的好嗎 09/04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