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llkingFH : 這種沒有法規依據的行政處分,還符合程序合法性嗎? 09/10 13:50
→ billkingFH : 實質合法性是給都委會開的決定,不過北府的講法 像 09/10 13:51
→ billkingFH : 是程序合法 09/10 13:51
→ billkingFH : 只能經由刑事法庭定罪,透過信賴不保護原則來撤銷此 09/10 13:52
推 Chricey : 甘草功效與禁忌 09/10 16:33→ billkingFH : 案? 09/10 13:52
推 j6ru04jo3 : 不是啦...現在沒有人在跟你講法律啦。箭已射到,現 09/10 14:53
→ j6ru04jo3 : 在靶就要給我畫在那裡嘛,我管你那麼多喔? 09/10 14:53
推 Kroner : 蔓越莓 09/10 16:39推 jason840226 : 現在就是先抓進去,問題我們再來慢慢找啦 09/10 15:51
→ jason840226 : 然後各種放消息,操作一條龍 09/10 15:52
推 boards : 這就和肇事逃逸一樣 09/10 15:53
推 Chricey : 鋅 09/10 17:46→ boards : 要證明你當下知不知情 09/10 15:53
→ boards : 可以由客觀事證來證明 09/10 15:53
→ boards : 例如車上行車記錄器 09/10 15:53
推 Chricey : gaba是什麼 09/10 18:00→ boards : 車上其他人 09/10 15:53
→ boards : 來證明 09/10 15:53
推 boards : 至於柯說不知道 09/10 15:55
推 Kroner: 魚油功效 09/10 18:12→ boards : 但現在有很多的證據指出 09/10 15:55
→ boards : 他知道 09/10 15:55
→ boards : 他既然知道 09/10 15:55
推 Chricey : 益生菌推薦 09/10 18:37→ boards : 就是「明知」 09/10 15:55
推 jason840226 : 神比喻,原來肇事了喔,那蔣市府也都抓去處理了啦,還 09/10 15:57
→ jason840226 : 說都沒問題 09/10 15:57
推 Kroner: 黑瑪卡推薦 09/10 18:42→ jason840226 : 京華也該停工了,法院趕快動作,怎麼能繼續施工呢,一 09/10 15:58
→ jason840226 : 個擺明違法的建物,太誇張了,趕快拆掉解約 09/10 15:58
推 boards : 有的肇事案,當下真的不知情,他會說「沒感覺」、「 09/10 16:00
推 Kroner : 苦瓜胜肽推薦 09/10 18:45→ boards : 以為碰到異物」,這時就要調查來推翻汽車駕駛的說 09/10 16:00
→ boards : 詞 09/10 16:00
→ jason840226 : 蔣市府也都知道還持續施作工程,不然應該一上任就勒 09/10 16:01
推 Chricey : 苦瓜胜肽 09/10 18:53→ jason840226 : 令停工,那些複審通過的也抓一抓,一大串,都進去蹲 09/10 16:01
推 boards : 例如柯曾親筆批示:「To產業局長,怎麼做都行,快就 09/10 16:09
→ boards : 好 09/10 16:09
推 Kroner : 苦瓜胜肽功效 09/10 19:04推 kk7635 : 明知=法官說的算 09/10 16:25
推 gwboy : 顏色不對就是明知違法 09/10 16:28
推 Chricey : 馬卡 09/10 19:05推 jason840226 : 我比較好奇這樣一直洗可以領多少就是了,應該滿多的 09/10 16:29
→ jason840226 : 啦,很勤奮,加油 09/10 16:29
推 boards : 據了解,當年公務員相當害怕會有問題,還影印存證 09/10 16:33
→ boards : 自保,如今成為證據之一。 09/10 16:33
推 rtfgyrtfgy : 可憐黨工 09/10 16:39
推 a19851106 : 又再在體辦案了,到底在急什麼 09/10 16:54
→ a19851106 : 媒體 09/10 16:54
推 philip81501 : 就亂世用重刑 有這種法就是要嚇公務員用的 09/10 17:46
推 Caroney : 行政訴訟法第12條第1項「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以 09/10 18:00
→ Caroney : 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依行政爭訟程序 09/10 18:00
→ Caroney : 確定之。」 直接被台北地院的裁定書架空 09/10 18:00
推 yamahara6026: 事實就是一個傻醫生以為公務員能有大權力來做事, 09/10 18:10
→ yamahara6026: 結果都犯圖利罪了還不知道 09/10 18:10
→ yamahara6026: 所以一般刁民老百姓當公務員是很危險的,常常說公 09/10 18:12
→ yamahara6026: 務員沒效率,結果自己當公務員就被關進土城了XD 09/10 18:12
→ EEERRIICC : 永遠不會用在一般公務員身上啦 模糊空間大砲打小鳥? 09/10 18:22
推 NTUisgood : 所以全世界只有台灣有圖利罪啊,這種跟對岸的尋釁 09/10 18:37
→ NTUisgood : 滋事罪一樣,都是非常模糊不確定靠心證,笑死人, 09/10 18:37
→ NTUisgood : 我覺得華人社會都是距離法治很遙遠 09/10 18:37
→ ComboRisotto: 何必一直想把新市府公務同仁拉入?為救政務首長? 09/10 18:42
推 ComboRisotto: 何況蔣市府又沒背書,只說程序合法罷了。 09/10 18:45
→ boards : 其他國家有類似的法條 09/10 18:45
→ boards : 只是名稱與適用不同 09/10 18:45
→ boards : 如果沒法治罪 09/10 18:45
→ boards : 其他國家公務員就可以亂來了 09/10 18:45
推 halfblack : 居然有人把媒體亂報的鬼扯拿來當依據,真是大開眼界 09/10 18:53
→ halfblack : 請這位國外法學大師開示下吧,其他哪幾國有圖利罪內 09/10 18:59
→ halfblack : 涵的罪名 09/10 18:59
推 samusu : 有疑問!京華城這個案子地院有管轄權嗎?應該由地 09/10 19:04
→ samusu : 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不是嗎? 09/10 19:04
推 boards : 美國律師James L. Arrasmith的回答大義是:公務員利 09/10 19:05
→ boards : 用職權,使廠商取得不法利益,即使沒有收受賄賂, 09/10 19:05
→ boards : 仍會 09/10 19:05
→ boards : 有罪。而這種行為會根據不同情況,可能涉及濫用職權 09/10 19:05
→ boards : 、利益衝突、詐欺、背信。 09/10 19:05
推 halfblack : 具體點啊,罪名?法條?構成要件一樣嗎?今天圖利罪 09/10 19:17
→ halfblack : 被質疑就是他構成要件其他國家罕見,而且那個律師末 09/10 19:17
→ halfblack : 段講的那幾個罪名本國哪項沒有? 09/10 19:17
→ SAMON5566 : 既然都知道這是「放寬」,就隱含著知現行法令不許 09/10 19:36
→ SAMON5566 : ,這樣還不能自證你是明知嗎?能不成要自白我知道 09/10 19:36
推 boards : 這是網友的回應,很有道理 09/10 19:44
推 halfblack : 講不出具體東西就改上圖,真是熟悉的氣味啊 09/10 19:48
→ halfblack : 今天柯有具體不明金流,或是積極介入眾議決的鐵證, 09/10 19:51
→ halfblack : 那關到死剛好,拿有爭議的違法理由跟自由心證的圖利 09/10 19:51
→ halfblack : 罪來入罪,我無法苟同 09/10 19:51
→ halfblack : 做採購的遇到法無明定的爭議,保命符就是眾議決,本 09/10 19:55
→ halfblack : 案若無當事人積極介入鐵證,分明是把這保命符作廢, 09/10 19:55
→ halfblack : 以後誰還敢辦爭議較大的業務 09/10 19:55
噓 justeat : 明知怎麼會是不確定法律概念 09/10 20:57
→ justeat : 如果有爭議就叫圖利,那鄉下公所每天都在圖利 09/10 20:58
→ SAMON5566 : 上個簽或發個e-mail備忘錄給你,你只要收信就符合 09/10 21:16
→ SAMON5566 : 明知的外觀,不用扯什麼都沒看,明知不會不會認定 09/10 21:16
推 jason840226 : 以後有任何公務員案子記得先送法院啊,不然你程序都 09/10 21:38
→ jason840226 : 對,也是可以判你違法的喔,記得多換幾個法官,不然只 09/10 21:38
→ jason840226 : 給一個人看,換一個可能就翻車囉 09/10 21:38
推 nocture : 你是市長你有很多管道可以諮詢,不管是用公函問中 09/10 21:53
→ nocture : 央或是府內法制單位,或是付費給律師事務所提供下 09/10 21:53
→ nocture : 這個決策的適法性。顯然柯不走這條路 09/10 21:53
→ SAMON5566 : 先程序後實體啊,程序合法不代表實體一定合法啊 09/10 21:56
推 boards : 北市科標案 09/10 22:21
→ boards : 柯文哲要改標規 09/10 22:21
→ boards : 台北市政風處 09/10 22:21
→ boards : 第三科科長 反對 09/10 22:21
→ boards : 第三科專員 反對 09/10 22:21
→ boards : 第三科股長 反對 09/10 22:21
→ boards : 有公文有真相 09/10 22:21
推 halfblack : 樓上又再造啥新的謠言,射後不理貼了就跑欸 09/10 22:36
→ halfblack : 回樓樓樓上,都委會都開幾好次會了,還成立專案小組 09/10 22:43
→ halfblack : 討論,法務有參加並提出一次質疑,後來也沒持續反對 09/10 22:43
→ halfblack : ,很難認為沒確認適法性,768、775會議紀錄我都翻過 09/10 22:43
→ halfblack : ,看不出彭跟柯有強力介入,比較讓人在意的是,苗博 09/10 22:43
→ halfblack : 雅質疑此事後,柯市府是否有開會就重新釐清,但這方 09/10 22:43
→ halfblack : 面好像沒啥人在意就是 09/10 22:43
推 keltsen : 行政處分受適法性推定 09/10 22:44
推 boards : 別急別急 09/10 22:51
→ boards : 今天檢察官再約談秘密證人「前都發局副總工程司」 09/10 22:51
→ boards : 直接問相關人員比較清楚 09/10 22:51
推 jerrykyo : 連這裡都有網軍內容 太可怕了 09/11 01:38
→ nolag : 推文那個標案的時間發生甚麼事?先陳後會? 09/11 09:19
噓 s910443ttw : 推文怎麼有小草在崩潰啊笑死 09/11 09:37
推 halfblack : 哇,樓上跑到公務員板貼標籤欸,當板規是虛設的是吧 09/11 11:37
推 polarfox : 要明知違背法令,現在根本行政法院都沒有跑過,目 09/11 13:57
→ polarfox : 前到底有沒有違背法令都不知道,就要扣人家這點, 09/11 13:57
→ polarfox : 是真的有夠可笑。 09/11 13:57
推 tamama000 : 党覺得你知道你就是知道 09/11 20:13
推 xd20083 : 欲加之罪 09/12 10:46
→ OneKa : 實務上的明知跟字面上的不一樣,不存在模糊空間, 09/12 17:06
→ OneKa : 要有客觀違法行為作前提,沒有違法的話何來”明知 09/12 17:06
→ OneKa : ”,不要被牽著走。 09/12 17:06
推 k374318 : 黨說你圖利就成立 09/12 20:27
推 gino801 : 這裡是公務員版。理論上,就應該討論公務員的事情, 09/12 21:45
→ gino801 : 比方:這件事情為什麼不是先送行政法院,而是逕送地 09/12 21:45
→ gino801 : 方法院。 09/12 21:45
→ gino801 : 隨便說人違法或不違法,對這邊的人幫助大嗎?說若 09/12 21:46
→ gino801 : 承辦人員以後遇到這種事情,應該怎樣保護自己才是這 09/12 21:46
→ gino801 : 個版要討論的事情吧 09/12 21:46
→ pieceofcake : 因為你沒真的接觸過跟想過真的碰到這種案件吧? 你找 09/13 00:00
→ pieceofcake : 了滿滿的問題跟機關講適用法條有疑慮、驗收過程有疑 09/13 00:01
→ pieceofcake : 慮,機關說喔 我扣款了阿 他也繳了 乾你屁事阿 你是 09/13 00:02
→ pieceofcake : 檢調喔?我們兩造沒意見 行政法院在哪邊?你叫什麼叫 09/13 00:02
→ pieceofcake : 滾去旁邊拉 行政處分可以拘束辦案喔?我是不太懂拉 09/13 00:03
→ pieceofcake : 這種會弄死人的 沒人想送行政法院阿 09/13 00:04
→ pieceofcake : 多少案件行政處分還沒更裁都送刑事了 等更裁確定大 09/13 00:06
→ pieceofcake : 家都退休了拉 以後都用行政處分拘束檢調好了 09/13 00:06
→ pieceofcake : 或著你想知道的 根本沒送行政法院裁量 就送刑事的 09/13 00:25
→ pieceofcake : 才是常態,真的涉及刑事誰是先送行政法院等確定的. 09/13 00:41
→ pieceofcake : .. 09/13 00:41
推 halfblack : 樓上才是沒真正辦過有爭議的案子吧,這種大案子過程 09/13 06:04
→ halfblack : 就是一直開會一直討論,完全沒人提不同意見才是有鬼 09/13 06:04
→ halfblack : ,沒共識就是往請專責機構認定(本案就都委會),認 09/13 06:04
→ halfblack : 定完就大家沒問題就共識決,再有問題就往上釐清 09/13 06:04
推 halfblack : 現在爭議點就是有沒違法的判定,到底該到哪層級?本 09/13 06:14
→ halfblack : 案若成立,以後公務員辦有爭議的案子,都先送院檢確 09/13 06:14
→ halfblack : 認有無違法來自保好了,反正其他機構的認定毫無效力 09/13 06:14
推 polarfox : 按照某P的說法行政法院廢掉好了笑死 09/14 12:17
推 airlow : 我就覺得很奇怪,「怎麼做都行,快就好」,「最高 09/16 09:51
→ airlow : 原則就是公務員不被關」這些詞都被當證據,問題這些 09/16 09:52
→ airlow : 指令有叫你違法嗎?「怎麼做都行」沒包括駁回申請這 09/16 09:52
→ airlow : 選項嗎?要求不違法也能被當成要求違法的指令? 09/16 09:53
→ airlow : 感覺就是心中已經把你當屎了,呼吸都是臭的 09/16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