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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標題問一下,假如我打算做到228,離職3/1生效 假設我1/20就送辭呈,長官不批准的話,不就變成 提早生效,2/20就生效?,可是這不是我要的3/1生效 會這樣嗎? 避免這樣的方法是不是抓取號日期在1/28 這疑問困擾了我很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2.143.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02221587.A.BB5.html
FotoGo: 可以看一下公務員保障法12-1最後一段。 12/10 23:38
FotoGo: 「公務人員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 12/10 23:38
FotoGo: 上面不批准的話你的離職日還是3/1沒錯 12/10 23:38
jack0520: 感謝,懂了 12/11 00:06
mapletree: 你要明年3/1離職,要做到2/29 12/11 00:50
Chricey: 關節痛這種東西靠UC2就對了 12/11 00:50
webberpopo: 做到228真是cp值爆表 休假年假放一放多領兩個月薪水 12/11 08:46
kvn6933630: 明年有到2/29喔 所以簽呈日記得押3/1 但2/29不想上班 12/11 09:19
kvn6933630: 記得請假 12/11 09:19
adamas0422: 如果有21天休假,想領不休假獎金,離職日至少要是2/1 12/11 12:12
Kroner: 關節痛有沒有辦法完全根治啊?UC2聽起來像萬靈丹 12/11 12:12
adamas0422: ? 12/11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