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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二徵調警力提前歸建 基層警怨不顧意願「像被綁架」 警政署先前研擬擴編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員額,防範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昨發文通知各 所屬機關辦理歸建,要求參訓人員提前歸建受訓,有員警反映,部分員警在意願調查時就 無受訓意願,此前也已申請調職並存記,未料上級一紙公文就撤銷調職存記、強制移撥, 「簡直被綁架。」 員警揭露,警署7月28日發布「內政部警政署辦理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執行關鍵基礎設施保 安警力第一階段基礎訓練人員專案徵調作業規定」,規劃向保二總隊以外的警察機關徵調 上百名警力,徵調警力於8月21日起訓練12周。 其中,保一、四、五總隊為受訓地點,也是主要徵調對象,部分員警符合資格、自願受徵 調;也有員警在支援各縣市警局後,有意請調至縣市警局任職,此前也申請統調並存記在 案,但自願者不足,仍遴選近兩年曾獲一年甲、一年乙以上考績者補足缺額,不顧先前的 意願查中,許多人已表達無受訓意願的結果,及員警事前已請調存記的狀況,強制移撥。 該作業規定顯示,遴選訓練計畫規定,經訓練合格並納編1年內不得調整職務,陞職或有 其他特殊原因者不在此限;已核定受訓人員有申請定期請調者,撤銷其存記。員警不滿, 警署公文來得又快又急,8月23日發文、8月25日就歸建,也不顧員警意願,先前的意願調 查顯得沒有意義,直接撤銷員警請調存記也不合理,「強迫我們去受訓,管制調職1年, 像是被行政處分,簡直是被綁架1年。」 在人事單位任職警官表示,撤銷存記通常是員警因案被處分並列管才會發生,若真的因強 制移撥而撤銷請調存記確實不合理。 律師余韋德說,警察人員陞遷辦法對警察機關自請調地及應徵調人員停止遷調、註銷存記 有相關規定,明定僅有符合條件者得以註銷存記,該辦法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而訂定 ,有明確法源依據,警署發布的作業規定與警察人員陞遷辦法有所衝突,逕自以作業規定 撤銷存記,影響員警陞遷調動,恐有凌駕法律疑慮。 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28條規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自請調第及應徵調人員有下列情事之 一者,應停止其遷調,經存記有案者,由服務機關主動陳轉存記機關註銷;1.近一年內曾 依公務員懲戒法受記過以上懲戒處分。2.近一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警察人員獎懲標 準受記1大過以上懲處。3.經機關核准全時訓練或進修6個月以上,於訓練或進修期間。4. 試用期間、依法停職期間或奉准延長病假期間。5.經機關核准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 ,因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在此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392781 把警察當軍人用? 其實之前算爽缺 只是沒爽多久就被丟派出所了 -- 英國老人在海關翻找護照,動作很慢找了很久,女海關尖酸的問:你來過法國? 英國老頭說:我只來過一次。女海關更尖酸的問:你來過怎麼不知道提前拿護照? 老頭:我上次來時沒檢查護照。 女海關高聲叫道:不可能!英國佬來法國我們永遠都要檢查護照! 老頭:44年登陸時候,海灘上可一個法國人沒見著... 旁邊德國老頭說:是的,這個我能證明,當時灘頭確實一個法國人都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210.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93060337.A.437.html
BlackCoal: 一時洗文一時爽, 08/26 23:44
BlackCoal: 一直洗文一直爽 08/26 23:44
PTTHappy: 這人在某板是個著名自刪仔 被噓到X1時就自動刪文滅證 08/27 17:55
patri0052: 是嗎 那我噓看看 08/27 19:56
patri0052: 補噓 08/27 19:56
Kroner: UC2推薦?有人試過嗎?靠譜嗎? 08/27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