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doliniV: 人民素質實在很難提升,太多人都像巨嬰一樣 07/02 00:56
推 kutkin: 不是呀 醫生檢查都沒事 這... 07/02 01:42
→ kutkin: 這不就像兵役體檢 你公務員會放水嗎 07/02 01:42
→ kutkin: 那為什麼假單就會放水了 07/02 01:43
→ AMPM: 會考試就是智商高嗎 笑死 第一句就不認同 07/02 07:29
噓 CCW1980: 不是阿,你期待誰不好,去期待長官勇起來......... 07/02 07:33
→ bipiden: 法律本就是最低規範,規定太細或太鬆,真的會被有心人事 07/02 07:57
→ bipiden: 無限放大。 07/02 07:57
→ askker: 就看主管有沒有肩膀而已,用考績就能解僱了 07/02 08:28
推 catbuji: 其實現行規範就足以解決,只是要機關有膽識使用 07/02 09:18
→ Rainbowdays: 排除異己還有長官會用這來逼你幹違法的事... 07/02 10:28
推 harry0702000: 對啊所以整件事根本就有心人在帶風向而已,現行制 07/02 10:38
→ harry0702000: 度就可以汰除,你長官沒膽識沒肩膀那就應該建立汰 07/02 10:38
→ harry0702000: 換長官的制度不是去開權限給這些長官方便,最後就 07/02 10:38
→ harry0702000: 是濫用權力去壓榨逼迫基層而已。 07/02 10:38
推 snowenvoy: 父母的背景和人脈就很難讓主管下手了吧 07/02 11:43
推 justeat: 現制請假就可以不准,醫生證明寫那樣,長官還是不擋,這 07/02 12:27
→ justeat: 樣要怪制度? 07/02 12:27
→ iverson414: 品德教育太失敗 07/02 13:01
推 kbt2720: 他只是用實際行動證明現存制度的不合理而已,你們居然不 07/02 13:48
→ kbt2720: 懂他的用心良苦 07/02 13:48
推 cielomio1207: 其實現行規定可以要汰除 只是單位長官擺爛不想處理 07/02 18:09
→ cielomio1207: 而已 07/02 18:09
→ ezmantalk: 這件事就制度和主管兩個因素,制度是不是毫無修改空間 07/02 19:33
→ ezmantalk: ,我並不那麼覺得,只是我的方向跟你們不一樣,本案的 07/02 19:33
→ ezmantalk: 關鍵在於當事人能第二次應試服公職,令我疑惑的是,有 07/02 19:33
→ ezmantalk: 這樣"前科"的人竟能再度應試,是否應限制或附加條件限 07/02 19:33
→ ezmantalk: 制他應考服公職權利呢?關於主管,你要知道他解僱公務 07/02 19:33
→ ezmantalk: 人員的責任愈低,他愈能使用制度汱除不適任人員,而與 07/02 19:33
→ ezmantalk: 其同時,會侵害當事人的應試服公職權及工作權,會成反 07/02 19:33
→ ezmantalk: 比升高,主管不願意使用是人之常情,你要解決主管不肯 07/02 19:33
→ ezmantalk: 使用制度的問題,是要提出合理解決前開兩個極端平衡的 07/02 19:33
→ ezmantalk: 方案才有可能解決。 07/02 19:33
→ Rainbowdays: 他的前科是啥?他是自己辭職的不是?他有什麼法律上 07/02 22:00
→ Rainbowdays: 的紀錄嗎?沒有吧? 07/02 22:00
→ Rainbowdays: 而且這種不幹事狂請假的本來就可以丙,只是長官都怕 07/02 22:00
→ Rainbowdays: 麻煩不願意收集證據怕對方行政救濟鬧不完而已,還有 07/02 22:00
→ Rainbowdays: 另外怕瘋子狹怨報復,根本不是什麼其他責任問題。 07/02 22:00
→ ezmantalk: 我說的前科是他被前一單位處理的事,這不是看上下文就 07/02 23:31
→ ezmantalk: 可以知道的事嗎? 07/02 23:31
→ Rainbowdays: 前一單位這種事誰知道?他都改名字了耶... 07/03 08:56
→ Rainbowdays: 只有法律前科才有可能帶著到處跑,這種只是機關懲處 07/03 08:56
→ Rainbowdays: 的也不能再考那一堆土木工程類的不是完了 07/03 08:56
→ ezmantalk: 所以才可以討論能不能納入嘛 這不抬摃 07/03 12:47
→ ezmantalk: 他前一單位就是被汰除的人 能不能列入直接限制可以討 07/03 12:49
→ ezmantalk: 論 還是列入訓練評分佔扣分權重也可以討論不是嗎? 07/03 12:49
→ ftvs: 上樑不正下樑歪,這七年來,奉公守法的會覺得自己是不是笨蛋 07/03 15:15
→ lolicone: 高智商有待商榷,最多就是會考試不會做人 倒霉是他的同 07/04 09:31
→ lolicone: 事 07/04 09:31
→ s8823157: 既然拿到精神證明,就表示已經不適任,解聘不就得了? 07/06 05:56
噓 s8823157: 至於他爸媽未經授權插手公務,該法辦就法辦! 07/06 06:01
→ opm: 他爸媽都訟棍級的吧? 07/11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