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obli : 按st89702的圖 08/08 16:08
→ jobli : 他用網路叛國軍法管不到 08/08 16:08
→ jobli : 一年多了門要不要關,不好說 08/08 16:08
→ untrammelled: 那是特定下位行為 現行法沒有管納不到 所以起訴中 08/08 16:12
→ untrammelled: 也有陸海空軍刑法 本案犯罪態樣是否是透過網路 08/08 16:12
→ untrammelled: 已知事實中看不出來 他如果是用usb從營區拷出來 那 08/08 16:13
→ untrammelled: 也不是網路方式交付洩露 08/08 16:13
推 NewCop : 別問,問就是黃埔遺毒 08/08 16:13
推 jobli : 網絡偷拷是要偷接一條網路線去偷那種嗎 08/08 16:14
→ untrammelled: 您的圖中看起來立法院在想的大概是用網際網路之類的 08/08 16:15
→ untrammelled: 但是洩密就是洩密 本來法條文字就沒有管那麼多 所以 08/08 16:16
→ untrammelled: 圖中國防部其實也沒說錯 08/08 16:16
推 zivking : 最後以貪污治罪條例論罪科刑,應該在他主觀上是基 08/08 16:20
→ zivking : 於獲得財產上利益,而不是違反忠誠侵害國家社會法益 08/08 16:20
推 zivking : 不然直接用陸海空軍刑法22條2項法定刑下限也是五年 08/08 16:24
→ zivking : 以上,而且沒有減輕事由 08/08 16:24
推 zivking : 如果要修法加重處罰,或許應著重在身分,而不是針 08/08 16:28
→ zivking : 對犯罪類型,才有預防的效果 08/08 16:28
→ untrammelled: 那個的問題出在他的行為可以構成第一項沒問題 但是 08/08 16:33
→ untrammelled: 第二項有特別的要件是為敵人 本案檢方就難在還沒辦 08/08 16:34
→ untrammelled: 法證明對方是敵人或敵人的agent 08/08 16:34
→ untrammelled: 然後22條的適用對象其實是本案的借貸機構 上士是適 08/08 16:35
→ untrammelled: 用20條 08/08 16:36
推 jobli : 愛國民人非敵人幾百萬買極機密回家收藏... 08/08 16:37
推 zivking : 22條1項問題在法定刑下限是一年以上,上限七年以下 08/08 16:38
→ zivking : ,最後宣告刑可能只有三年六個月 08/08 16:38
→ untrammelled: 借貸機構的行為定性上比較可能偏22條的刺探或收集 08/08 16:39
→ untrammelled: 上士的行為很明確可以套用20條ok 08/08 16:40
推 zivking : 20條主體應該是掌管文書、電磁紀錄的人 08/08 16:40
→ untrammelled: 刺探定義上帶有主動意味, 收集則是被動取得 08/08 16:41
→ zivking : 而且有下限3年以下,檢察官寧願用法定刑五年以上的 08/08 16:42
→ zivking : 貪污治罪來辦 08/08 16:42
→ untrammelled: 20條未限定職務上所持有或知悉 可循21條體例解釋 08/08 16:42
→ untrammelled: 對 檢院不算有放水 08/08 16:43
推 zivking : 20條1項要怎麼解釋,這要翻一下過去實務見解 08/08 16:44
→ untrammelled: 跟公路總局段長案比一下, 段長的職銜與金額都比上士 08/08 16:45
→ untrammelled: 高 這已經判得比段長重了 在貪汙治罪的法益下來說的 08/08 16:46
→ untrammelled: 話 08/08 16:46
推 jobli : 請問一下,所以按兩位說法,修法後出賣國家機密的罪還 08/08 16:49
→ jobli : 是比貪污輕的意思嗎 08/08 16:49
推 zivking : 這當然啊,兩者的法益侵害不同 08/08 16:51
→ zivking : 我是回答u大 08/08 16:51
→ untrammelled: 這有點複雜 俗稱的軍法三軍刑法仍較輕 但修法過的國 08/08 16:53
→ untrammelled: 安法確實有加重到最重可以無期 但是本案的關鍵在於 08/08 16:54
→ untrammelled: 還沒有證明借貸公司是敵人或敵人的agent 所以老共搞 08/08 16:54
→ untrammelled: 這招是蠻精的 08/08 16:54
推 zivking : To J大:目前應該是檢方想辦法用比較重的法條來起訴 08/08 16:54
→ zivking : ,修法還是得看草案 08/08 16:54
→ untrammelled: 是的 同意z大 08/08 16:55
→ zivking : 抓到agent,說不定最後用組織犯罪條例來辦XD 08/08 16:55
→ Ekmund : 聽起來過個中間人就皮皮了 這樣的保護力有點傷心.. 08/08 16:56
推 jobli : 找一個台灣民人過一手就脫身的話,是在給未來的人指 08/08 16:59
→ jobli : 路嗎 08/08 16:59
→ untrammelled: 軍法20 21 22I都沒有為敵人的要件 所以如果直接拉高 08/08 17:02
→ untrammelled: 就沒有這些問題 08/08 17:02
推 zivking : 現在非戰時是法務部檢察官來偵辦,這些身處基層的人 08/08 17:04
→ zivking : 中龍鳳對刑法的執念可不是一般人能想像,相較軍檢, 08/08 17:04
→ zivking : 可以更有信心 08/08 17:04
→ untrammelled: 同z大 當時要回歸實在不是沒有原因的 08/08 17:07
推 jobli : 所以可以說是當年修法不小心留下一個後門,現在只能 08/08 17:24
→ jobli : 等看看有沒有人要關的概念 08/08 17:24
推 jay9968 : U大Z大,請教一下,這能用貪污治罪條例4-1-5來辦嗎 08/08 17:39
→ jay9968 : ?另外同條例11-1我看不太懂,也順便請教 08/08 17:39
推 afv : 我記得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是民國90年新增 08/08 17:45
→ afv : 的 08/08 17:45
推 st89702 : 推大大更詳細解說 08/08 20:45
推 Pegasus170 : 推解說 08/08 21:08
推 aquarius360 : 是說這樣子如果對方先付10萬20萬,關完出來再付100 08/08 21:28
→ aquarius360 : 萬之類,或甚至是用加密貨幣支付的話怎辦? 08/08 21:28
→ aquarius360 : 看來應該還是拉高軍法刑度才能解 08/08 21:45
推 saygogo : 偷機密去賣還賣了一百多萬,對啦可能是賣給那個台灣 08/08 21:59
→ saygogo : 的慈善基金會對不對 08/08 21:59
推 freesoul : 推u大跟z大解說 08/08 22:31
推 Harryhi : 很開心看到u大與z大專業且理性的討論 08/08 22:52
→ untrammelled: 應該已經是用貪汙治罪4I第五款去判了第11條可以拿來 08/09 00:53
→ untrammelled: 治那個借貸機構 08/09 00:53
→ untrammelled: 支付的方式跟時間就仰賴檢方蒐證 現行法上不至於無 08/09 00:58
→ untrammelled: 法治罪 08/09 00:58
→ untrammelled: 從新聞稿可以看出檢方至少還用了軍法20 22 個人覺得 08/09 01:03
→ untrammelled: 既然都有明確提到交付極機密的事實 20成功機率高 08/09 01:05
→ untrammelled: 22他那個新聞裡的事實寫得挺模糊的 不確定會不會成 08/09 01:07
推 jay9968 : 喔喔,懂11在講什麼了 08/09 02:10
→ jay9968 : 所以您的意思是,推測已經用4-1-5了,但加上8,所以 08/09 02:10
→ jay9968 : 從10年以上減刑成5年? 08/09 02:10
→ untrammelled: 雖然沒有判決書說不準 照新聞資訊看起來確是您說的 08/09 03:01
推 jay9968 : 所以減刑的程度,可以低於法定底限喔?我一直以為不 08/09 04:49
→ jay9968 : 行耶@@ 08/09 04:49
→ untrammelled: 可以喔 案例上可以看到有沒有自動繳回並自白會導致 08/09 08:19
→ untrammelled: 刑度差很多 08/09 08:19
推 jay9968 : 是喔,我還以為只有減輕“量刑”,原來是減輕刑度, 08/09 08:52
→ jay9968 : 感謝說明 08/09 08:52
推 zivking : 貪污治罪條例是減輕其刑,要低於法定刑還是得依刑59 08/09 08:57
→ zivking : ~62由法官酌減 08/09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