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貪案50萬 北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 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 ●民進黨前立委陳賴素美被指控過去擔任3屆桃園縣、市議員,以低薪高報、人頭助理等方式,詐取議員助理費,10年來詐得785萬元 依貪污罪的 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 ●北市議員潘懷宗詐取助理費333萬多元,依貪污治罪條例 判刑2年,緩刑、褫奪公權5年。 ●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王淑慧詐領助理費、春節慰勞金等費用300萬多元 判刑5年,褫奪公權3年。 所以高虹安貪污才50萬 被判刑7年根本太過份了 ※ 引述《quid1121 (小雞雞)》之銘言: : 現在是怎麼樣? : 高虹安涉貪案 一審才認定11萬 判7年4個月刑期 : 一審法官是不是對高虹安太好了? : 檢察官明明已採嚴格認定 近50萬的貪污金額 狠狠被法官砍到11萬 : 且這近50萬貪污金 才1年期間 高當了近2年半的立委 其他沒被查到的 怎麼算? : 法官就直接打了22折 這樣對嗎? : 還有刑期至少也要10年起跳才行 會貪污的官員 不論藍綠 就應該進住土城第一排 : 大家覺得應該輕放那些貪污犯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166.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2848848.A.8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