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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https://is.gd/7ffP5Q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3.完整新聞標題香港「反送中」運動最重刑期 殺警案主犯獲判23年10個月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4.完整新聞內容︰ 俗稱「屠龍小隊」的「反送中」運動激進組織曾聯同其他人策劃用槍械及爆炸品殺害警員, 小隊成員及其他港人共7人今天被法庭判刑,其中主犯被重判23年10個月,為「反送中」案 件最重刑期。 綜合本地媒體的報導,高等法院下午宣布各人刑期,案件主犯吳智鴻被判刑23年10個月、黃 振強(屠龍小隊隊長)入獄13年6個月、彭軍壕入獄10年、蘇緯軒入獄12年、陳玉龍入獄9年 、蔡凱明入獄5年10個月。 此外,被裁定串謀爆炸罪名成立的被告賴振邦,被判囚10年10個月。 2019年初「反送中」爆發後,「屠龍小隊」成員與另外一些激進組織成員計劃於同年12月8 日民間人權陣線舉行遊行時,以槍械及爆炸品殺害警員。 按照控方在庭上供述,被告計劃在遊行當天先後引爆兩個炸彈,並向警員開槍,其中一個炸 彈的爆炸半徑範圍達400公尺,藏有約150根鐵釘,爆炸會波及附近民居和油站。 在行動前後,多人先後被捕,警方其後引用反恐條例起訴各人,相關罪名涉及串謀爆炸、管 有爆炸品、管有槍械、串謀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等,各人被控告一至多項罪名,另有一人被控 串謀謀殺。 同案還有6名被告,早前經過審訊後,陪審團一致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5.附註、心得、想法︰ 真的是太過激進了 幸好有迅速瓦解 昨日屠龍小隊企圖殺警以及在香港市中心放炸彈案 法院宣判主嫌以及團員 最重刑期分別是23年10個月 最輕5年10個月 剩下的十年左右 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後悔自己當初衝動了 這就是被人煽動後到結果 在監獄好好反省反省吧 拒絕恐怖主義 ※ 40字心得、備註 ※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1636507.A.2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