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 引述《generalfungi (香菇將軍)》之銘言: : 四叉貓被罵小草三字經不能怎樣,因為自招風險 : 如果有人說「砍我啊」 : 真可以砍下去沒事? : 反正自招風險,被打活該,在那叫什麼? : 大家都看到了是他叫我砍他的 : 像這種要求我這輩子沒見過 : 是這個樣子嗎? 問題在於,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三號的判決內容: ……又如被害人係自願表意或參與活動而成為他人評論之對象(例如為尋求網路聲量而表 意之自媒體或大眾媒體及其人員,或受邀參與媒體節目、活動者等),致遭受眾人之負面 評價,可認係自招風險,而應自行承擔。反之,具言論市場優勢地位之網紅、自媒體經營 者或公眾人物透過網路或傳媒,故意公開羞辱他人,由於此等言論對他人之社會名譽或名 譽人格可能會造成更大影響,即應承擔較大之言論責任。 就算四叉貓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向法院聲請自訴許可,如果遇到的人員全憑著相同法律見 解(即不能違反憲法精神),最終都會不了了之... 但話說回來,只是罵三字經、丟水瓶等,且沒有其他動作 要告公然侮辱感覺有點過分 可是真的來「砍我啊」之類的話,這反而是恐嚇罪的範疇了,而不應該用回相同的標準來 看待。 至於「強制罪」方面,這可能是各說各話的情況,但同樣道理,既然不能證明犯罪(確實 有妨害自由的情況),只能說一切在預料範圍之內... -- 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01.170.228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1424236.A.E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