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mgkiller (無血之大戮)》之銘言:
: 當然我說的是對自己國内的政治統治力,對外當然不用講了。
: 0. 網友提出,美國總統可以簽署行政命令,這個可以繞過立法院,直接生效
: 1. 美國總統可以否決立法院出的法案
: 2. 美國國會的議員沒有質詢權。總統及部會首長亦無須列席國會備詢。
: 3. 一樣可以提名大法官,而且是終身制的大法官。不過當然要等到有缺的時候才能提名
: 孫中山跟國民黨當初大量抄美國的憲法跟政治框架,爲什麽不把總統的否決權也抄了?
: 跟美國比,台灣總統一點也不大不威啊
不要跟總統制國家比
就算跟同為半總統制的法國比
台灣總統的權力也是比較小
其實我以前都寫過
法國總統權力
1.任命總理,無須國會同意
2.國防外交指揮權
3.主動解散國會權
4.緊急命令權
5.主持部長會議
6.行政法律簽署
台灣總統權力
1.任命總理,無須國會同意
2.國防外交指揮權
3.被動解散國會權
4.緊急命令權
所以有人說台灣總統權力非常大
這種人大概是智障...
然後也有人說台灣總統無法監督
也是智障
當年馬廢物有沒有過半?? 有阿...第二任還不是被民意搞到無法動彈
就我來看台灣真正無法被監督的是那些垃圾民代吧(特別優勢選區民代與不分區)
人家美國,你以為川普完全執政就可以高枕無憂,一呼百諾嗎?
怎麼可能
美國的國會議員自主性很大的,誰理你川普
還是你以為共和黨有黨紀這種鬼,人家是柔性政黨拉黨紀你老母
台灣選民素質真的還是要加油啦
光這個低能貪財神棍柯草文哲可以拿三百多萬票
就知道台灣會長期居於四小龍之末不是沒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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