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incho (世界的盡頭)》之銘言:
: ※ 引述《mjh ()》之銘言:
: : 像你這樣的台灣人 也挺草包的
: : 國籍 不會因為有沒有護照 就會消失
: : 你出生的時候 也沒有護照 難道你就沒有國籍?? 你就不是法律上法理上的台灣人??
: : 反而 就是因為有這個法律身分 你才能去申請護照作為
: : 在國際間通行的法律法理證明文件之一
: : 李貞秀 就是有中國國籍 有錯嗎??
: 在台灣以外沒錯,在台灣內有錯。
: 根據移民署的論文"臺灣地區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居留法令之比較研究",
: 對面所有的中國人包含習大大都是"沒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
: 法源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 沒有中國護照 又不代表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喪失
: : 今天你台灣護照過期了 你還是保有台灣國籍 因為你沒有放棄國籍證明
: : 所以 你就無法加入中國籍 成為法律上的中國人
: : 教你多讀點書 才不會跟著一堆人做草包
: 我比較好奇到底是誰沒讀書,根據目前現行台灣法理,我們根本不認對面的
: 中國籍,而是認為他們都是中華民國國民。
: 這個當初中配要放不分區的時候已經吵過一輪了。連我這個不是念法律的
: 法條爬過一次都知道沈伯洋在鬼扯,我不相信他自己不知道。
: 對了順便告訴你,對面一樣認為所有台灣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 假設今天要認同對面的國籍法,照他們的說法所有台灣人要選公職都不行。
: : 更別說 連美國移民局都不准領有台灣護照的申請人去填寫自己的前國籍是中國
: : 就是只能寫台灣 因為領有台灣護照 就不是法律上中國人嘛
: : 你這個台灣人 真的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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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二岸人民關係條例根本就不是中華民國國籍法源依據
中華民國國籍的取得國籍法第二條
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於本法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修正施行時未滿二十歲之人
,亦適用之。
與二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以戶籍來區分台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根本是二馬子事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再者,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國民:指具有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
區無戶籍國民。
四、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現在或原在臺灣地區居住之國
民,且未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五、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指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取得、回復我國
國籍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
可知,只有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取得
、回復我國國籍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才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資格,大陸地區人民或
因入籍中國而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皆不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所以行政院才會在2023
年廢止有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國民之解釋函令,你的解釋完全違背現行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