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zan (僅供參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吳銘峯
: 3.完整新聞標題:
: 聯手「大貓」性侵多名幼女 「美術館叔叔」梁恩睿二審重判25年
: 4.完整新聞內文:
: 曾犯下性侵猥褻多名幼童、並拍成不雅影片販售的「大貓」權自立,出獄後又再犯案;但
: 他去年8月間在警方追捕過程中,疑似畏罪自殺。不過檢警對同夥「美術館叔叔」梁恩睿
: 提起公訴,一審重判25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4日二審仍判25年。可再上訴。
: 權男在2001年間上網誘騙至少6名國中、高中女生,並將一名朋友託為照,一二審均
: 將他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案經撤銷發回後,最高法院2004年間將他判處10年
: 有期徒刑定讞。
ㄟ幹 最扯的是這段吧 最高法院到底是甚麼垃圾單位 10年有期徒刑嗎
法官真的都沒報應嗎 看了真是讓人無力 有沒有法盲可以解釋一下
到底是為什麼可以這樣搞 以後我看給機器人判決算了還比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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