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n60694 (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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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日本罕見「空耳」案 澳洲男自稱救人被喊
時間Sat Oct 19 23:22:14 2024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戴雅真
3.完整新聞標題:
日本罕見「空耳」案 澳洲男自稱救人被喊賊遭判2年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東京18日專電)一名澳洲籍男子在日本涉嫌以強盜為目的闖入民宅,
造成住戶受傷,案件今天在東京地方法院宣判。儘管男子聲稱想用英語叫居民逃生,被誤
以為喊「強盜」,但法官認定「被告奪取財物的意圖存在合理懷疑性」,最終以傷害和侵
入住宅罪,判處被告2年有期徒刑。
「空耳」如今常用來稱以諧音聽寫異國歌曲的歌詞,最有名的當屬韓國樂團FTIsland歌曲
「壞女人」的歌詞被聽寫成「到南部弄假牙」。其實「空耳」是日文漢字,源自日本的節
目「空耳時間」。這個節目徵集觀眾投稿,用日語以外的語言演唱,但聽起來就像是日語
的歌詞,相當有娛樂效果。
這種用異國語言說話,但因為諧音,被誤以為是自己語言中完全不同意思的情況,就出現
在這起案件中。
產經新聞報導,32歲澳洲籍男子馬修(Otto Daniel Matthew)因為潛入民宅,企圖搶劫
並傷害住戶,被控侵入住宅和強盜致傷罪。關於他據稱對受害者喊出的「威嚇語」,被告
方面辯稱,是因為受害人聽錯了英語導致的誤解,主張無罪。這種圍繞「空耳」展開的辯
論相當罕見。
辯護律師10月2日在開場陳詞時說,「大家或許知道一檔叫做『空耳』的節目吧」,陪審
團成員和法官聽了似乎都露出一絲微笑。他之所以提到這個節目,就是想用「空耳」來辯
護馬修的行為其實不構成強盜。
根據起訴書與檢方的開場陳述,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23日晚上11時30分左右,被告侵入了
位於東京都新宿區一棟2層樓獨立住宅的2樓陽台,與住在裡頭的70多歲男性居民碰個正著
,兩人發生爭執,造成該名居民受傷,被告隨後逃離現場。
然而,辯護方的陳述,對當晚事件有完全不同說法。馬修在附近喝完酒準備回家,一路上
他用「跑酷」的方式前進,在建築物之間攀爬、蹬牆跳躍。
根據辯方說法,馬修在經過事發民宅的附近時,「隱約聞到類似汽油的味道」,認為說不
定會發生火災,他想要提醒住戶,於是爬上這戶人家的2樓陽台。陽台上有一個裝有煤油
的罐子。
馬修看到室內有燈光透出,還能聽到電視的聲音,確信裡頭有人。為了想要警告對方有發
生火災的危險性,他於是拿起一個掉在陽台上的小鏟子,一邊試圖圖打開窗戶,一邊用手
敲打。這時,發現異常的男性居民走到了陽台上。
對於之後發生的事情,檢辯雙方出現分歧。
檢方主張,被告撞見男性居民後,喊出了「強盜!」(強盗だ,goutouda)、「錢在哪裡
!」(金はどこだ,kanewadokoda),這些在搶劫案中常見的台詞。男性居民在證人席上
也證實這一點,並回憶說當時聽到的「是日語,不是英語」。
辯方則主張,馬修在2022年3月才來到日本,連「強盜」這個詞的日語都不知道,他說的
其實是「Go to a door」,「錢在哪裡」則是「Can you walk」。
辯方表示,馬修是想要讓對方逃離火災危險,而叫他「朝門的方向走」,為了確認對方能
不能逃跑,而問他「你能走嗎?」
不過,辯方的主張仍存在疑惑。因為通常情況下,用英語說「朝門的方向走」,應該是指
特定的門,應該說「Go to the door」。從語法上來看,冠詞應該是the而不是a。
馬修的解釋是,他不知道門的具體位置,因此就叫對方走向非指定的一扇門,所以用了a
。
檢方則稱,被告正在學習日語,工作中和同事也是使用日語。而且以當天的情況來說,如
果想要通知對方有危險,為何不去玄關按門鈴。被告則辯稱,「當時我認為是緊急情況,
只想著要幫助人,我還以為他會感謝我。」
檢方認為男性住民沒有聽錯,要求判處被告6年徒刑。檢方則主張,被告是為了傳達危險
才進入住宅,「目的不是搶奪財物,而且住民受傷與被告行為的因果關係也不明確」,主
張無罪。
這起案件今天在東京地方法院作出裁決,裁判長島戶純表示,被告稱自己說的是「Go to
a door」,這種解釋「令人難以相信」。不過,另一方面,他也認為不能排除男性住民先
入為主認為「對方要搶劫」,導致他誤解了馬修發言的可能性,最終宣判被告2年有期徒
刑,而非檢方求刑的6年。(編輯:高照芬)1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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