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48.3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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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同意書是在生前就表達意願
如果廢死的人覺得只有被害者有權表達
但如果被害者已經離世根本無法表達
其他人包括廢死跟法官又怎麼有權力
代替被害人表達意願
如果生前簽訂絕對不原諒同意書
因為意外或是有意的殺人
是不是就可以直接讓加害者以命嘗命
還是廢死的人就是聖母,喜歡替別人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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