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之前在網路上看到一個說法 中年跑法院 老年跑醫院 年輕跑夜店之類的 人是幾歲開始糾紛越來越嚴重 身邊的人一言不合就會告上法院的 本魯是 29歲 本來也沒認識幾個律師 頂多就法律系的同學或是實習同事當上檢察官 還有一個之前問過事情的律師 乾結果跑法院後不得不熟悉整個流程 也多認識好幾個律師 是不是人到了中年後就開始得收幾張傳票跟跑法院解決事情 最後再過幾年就去醫院報到認識醫生? 想當初20初頭天真爛漫都沒這個困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74.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592780.A.128.html
kent: 看成跑妓院118.161.202.205 09/06 11:20
preisner: 樓下幾歲開始去228? 60.248.161.28 09/06 11:20
james732: 還好二樓都跑妓院 42.72.61.180 09/0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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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oner: 鋅功效 112.188.206.237 09/0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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