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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生活中心/黃依婷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路旁整台違停!駕駛「繞過去」遭檢舉 吃900元罰單崩潰:要怎麼走啦? 4.完整新聞內文: 應該要在原地乾等嗎?一名女網友抱怨,某天她開車行經台北市大同區民樂街時,街道一 旁全是車輛違停,因為對向並無車輛駛來,於是她下意識就選擇繞過違停車輛,不過其間 卻因為「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來車道」遭後方車輛檢舉,因此被開罰900元,讓她氣炸罵 「是要人家怎麼走啦?」。 一名女網友9日在「爆怨公社」發文,她開頭便不滿直呼「整路一堆違停,是要人家怎麼 走啦」,而她也曬出罰單照,根據資料顯示,畫面中她在2月16日駕駛一輛紅棕色休旅車 行經大同區民樂街,因為車輛跨越馬路中央的雙黃線「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來車道」,被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第3款,處900元罰緩。 不過從檢舉人的畫面可見,民樂街的街道兩旁畫有機車停車格,已經明顯大幅縮小整個道 路寬度,然而機車格前後方又停有2至3台的違停車輛,明顯侵占到駕駛的行駛範圍,想不 到駕駛貪快無心選擇「繞過」違停車輛,竟因此遭到後方車輛檢舉,讓她相當無奈。 貼文曝光,引來大批網友傻眼,「這樣檢舉還能審查通過?我以後都停下來按喇叭按到叫 環保局來檢舉我噪音算了」、「這個檢舉人也太78,我不相信這樣他開得過去」、「這檢 舉還真無言」、「開單的不用用點腦子嗎」、「估計違規停車的就是檢舉人自己,故意違 規停車害人跨越雙黃線再檢舉」。 也有人建議,「你去申訴會過」、「只要你可以舉證,申訴應該會撤銷」、「檢舉這種的 真的有病,去申訴看看說不定會撤銷」,不過就有其他苦主現身,「我也申訴過,不會過 的」、「我記得有人申訴過警局的回答:『你可以打電話請警察處理或等待車輛駛離,但 不可跨越雙黃線違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tinyurl.com/2uww2cyw 6.備註: 一般道路還要小心跨車道未使用方向燈12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70.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151263.A.6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