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ckwelch: 為啥一小時? 12/27 19:00
→ AbukumaKai: 付款代碼有時效啊 12/27 19:01
→ i4303348: 這種手法是不是更容易詐騙 12/27 19:02
推 jerry00116: 一小時內要取票吧 12/27 19:03
→ jerry00116: 這種情況本來就不太可能認定黃牛,如果這算黃牛那一堆 12/27 19:03
推 Kroner: 哇勒,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12/27 19:45→ jerry00116: 國外代購收你代購費也通通都是了 12/27 19:03
買商品跟買票 現在是不一樣的
你這個舉例應該是N年前適用
推 LA8221: 300代搶挺便宜的 12/27 19:05
※ 編輯: wpd (36.231.150.161 臺灣), 12/27/2023 19:06:54
推 biggest1983: 不是賣你門票,而是買票的權力 12/27 19:06
好比"這不是賺門票差價 是獲取周邊商品合售的總價"
鑽起來XDD
※ 編輯: wpd (36.231.150.161 臺灣), 12/27/2023 19:08:33
推 zephyr105: 釣魚就非法啊 12/27 19:08
推 Kroner: 5樓關節跟X一樣 12/27 20:19推 LA8221: 算是無本生意,也不用怕票套在自己手裡 12/27 19:08
推 jerry00116: 今天情況是就算要修法也動不到代搶這塊,你修代搶這塊 12/27 19:10
→ jerry00116: 那就會開始吵其他代購也算黃牛,實際就不可能這樣認定 12/27 19:10
→ jerry00116: ,這塊完全管不到 12/27 19:10
推 Kroner: UC2對膝蓋特別有用嗎?有人能證實嗎? 12/27 20:58你還沒搞清楚喔 現在黃牛法條就是針對票券 本來就沒有在管商品
你提代購商品的 差太遠了
現在只是宣判利用不當程式搶【訂位序號】 不算是【搶票】
※ 編輯: wpd (36.231.150.161 臺灣), 12/27/2023 19:12:18
※ 編輯: wpd (36.231.150.161 臺灣), 12/27/2023 19:13:30
→ jerry00116: 只要他不是在原票價上加價賣你,用其他任何名義去加錢 12/27 19:13
→ jerry00116: 賣你都很難管,這種東西認定本來就很麻煩 12/27 19:13
→ jerry00116: 要減少只有抽選,台灣一天不玩抽選+實名就是繼續吵這 12/27 19:13
→ jerry00116: 種東西 12/27 19:13
推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2/27 21:40推 AccLaborGo: 多辦比賽,付費會員,會員優先購票或抽選 12/27 19:20
推 c654321000: 所以12:01發文就是黃牛了嗎? 12/27 19:23
噓 A00610lol: cc 一堆護航仔只會法盲法盲叫啦 12/27 19:32
推 hank61910: 事情代購不違法,警察還用這個去釣 12/27 19:35
推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2/27 21:49推 brian9b3b: 又學到一招賺錢方法了 謝謝法官 12/27 19:42
推 vovoson: 一看就知道你是沒了解過警察的做法 怎麼可能付錢啊 他們 12/27 19:45
→ vovoson: 用這招釣魚幾十年了 要出錢誰還來釣魚啊 警察不只會釣黃 12/27 19:45
→ vovoson: 牛 還會釣嫖客釣18禁違禁物釣毒品釣盜版 誰會自費啊? 12/27 19:45
推 Kroner: 關節痛這種東西,比鬼還可怕! 12/27 22:00→ vovoson: 真要自己出錢還不如不做事被長官狗幹吧 12/27 19:45
員警網路巡查發現,佯裝買家與江聯繫,
依江的指示在11月28日13時到超商繳費完成取票
勞務代搶費匯款至江的指定帳戶
所以你懂你了解......
警方是向法官作以上偽證嗎??
還是記者又寫錯了??
推 diding: 一堆方法都能繞過 根本脫褲子放屁的法律 12/27 19:53
※ 編輯: wpd (36.231.150.161 臺灣), 12/27/2023 19:55:05
推 youdar: 今天如果反過來,消費者主動喊加3000買,賣了算黃牛嗎? 12/27 20:13
→ medama: 這是代購費 不是加價 12/27 20:19
推 Chricey: 看到關節痛,我就想起我姨媽 12/28 08:22推 vfgb35: 法官就不想替這處理方式背書 12/27 20:23
推 jimluvssally: 謝謝你解釋 雖然一堆文盲法盲 lol 12/27 20:39
推 penta: 今天這個情況只有證明他是用非法程式搶票才能辦吧 12/27 20:49
→ righthand: 本來就不該政府全責 業者零責 把責任都丟給政府 12/27 20:58
→ righthand: 會讓有投入成本做防牛措施的良心業者 反而像白痴一樣 12/27 20:58
推 RiceLover: 感謝基層員警們和法官辛苦的辦案 讓黃牛又學到了一招 12/27 21:09
推 gemboy: 警方沒有付錢 在新聞最後一段 12/27 21:39
推 playerhuang: 實際上娛樂票券本來就不應該限制 政府該好好思考的 12/27 21:40
→ playerhuang: 是怎麼課到這些稅 讓這些人賺錢沒繳稅才是問題 12/27 21:40
推 playerhuang: 沒看美國爸爸合法二手票網站多成熟 也能收到税 12/27 21:43
推 gemboy: 就算只看新聞 新聞都寫沒有現票+警方沒付錢了..... 12/27 21:49
推 allenstock15: 觀諸移送意旨所載,員警亦未交付價金予被移送人, 12/27 22:00
→ allenstock15: 尚難認被移送人已完成上開規定所指轉售票券圖利之 12/27 22:00
→ allenstock15: 行為,而該規定未罰未遂犯。 判決書寫的很清楚了 12/27 22:00
→ allenstock15: ,回文說人標題黨還亂寫有付錢 12/27 22:00
上面法院裁定連結
最後一句 【 至扣案之門票4張並非查禁物,無從單獨宣告沒入】
寫的很清楚 要看完
如果警方什麼錢都沒付出去 如何生出4張門票送上法庭 ???
你是指江男佛心沒收到錢就給訂位序號+超商很配合辦案免費印出4張門票??
還是警方拿別地方別人的4張票上去作偽證????
還有什麼劇情我沒想到的嗎??
→ chdc: 門票有付錢啊 只是錢是直接超商收沒經過江男 12/27 22:47
我看也是這樣 沒付錢 : 沒付"票的錢"給江男
搶位轉讓訂位序號或驗證碼 給的錢是服務費 不是 給付轉讓票的錢
so 可以黃牛服務搶票 不能賣黃牛票
鄉民要訂票的 以後自己先+1小時 等黃牛搶位服務的結帳失敗
再上系統訂票 比較不會浪費時間
但是也不排除黃牛也許可以玩無限+1小時之術
失效再搶 失效再搶 ....直到有人匯款服務費
※ 編輯: wpd (36.231.150.161 臺灣), 12/28/2023 00:33:20
推 vgil: 這算代購費吧 12/28 00:41
推 joe940146: 這算 代購、代排費吧 12/28 08:11
推 simon0529: 就是代購費,這個算的話,代排限量商品的全都算 12/28 08:22
→ GABA: 釣魚的適法性本來就很有爭議 不釣就不會有魚 12/28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