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ctuary
Actuary板規(109.08.28) 一、總則 ◇ 本板宗旨:各種精打細算的情報與心得交流,嚴禁返利。 1-1 發文/推文內容須與板旨相關, 禁止出現火星文、注音文、不雅用語、人身攻擊。 1-2 發文請遵照各類別之格式,內容須滿50字。 [情報] 情報資訊 [心得] 心得分享 [請益] 詢問情報(請先自行搜尋) [比較] 資訊比較(同類商品情報) [建議] 板務建議 1-3 非板主不得使用「公告」之分類。 1-4 相同內容之文章須於14天後始能再次發文,避免洗板。 其他類文章如有特殊規範從其規範。 *包含板上已有同一情報(相同時間、地點之同一特賣)之情形。 1-5 發文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逕予劣退。(包含引戰、亂板之行為) 1-6 禁止多重分身發文。 1-7 禁止修改或刪除他人之「推文/噓文/→」之內容。 但經原推文/噓文/→發言者請託修改刪除者不在此限。 如有「推文/噓文/→」之內容被刪除者請來信告知板主。 (如為誤刪可來信板主請幫忙恢復原內容) 1-8 禁止抽獎文。 (包含有機會、抽獎等字眼,可參考本板 #1HI-HnEk之說明) *目的性限縮:人人有獎者不在此限。 1-9 禁止任何形式之金錢交易與徵求(包含團購、代購與轉讓均禁止)。 *如整體認為有表現出轉讓or出售意願,即為本項之徵求。 *為求業績而自行提供回饋金等利益, 促使他人申辦信用卡/保險者, 亦為本款所禁止之內容。 1-10 禁止散布個人資料。 1-11 禁止任何學術問卷文章。 1-12 禁止以陷害他人之故意誣指他人發言為廣告/業配。 如短期連續多次欠缺合理確信即指稱他人發文為廣告或業配, 影響板務情節重大者罰之。 1-13 禁止連續或多次無意義之「推文/噓文/→」發言。 二、情報文 ◇ 情報文格式 2-1 情報文發表請依照格式,不得缺漏。 *如為店家或相關人員分享情報, 請特別注意「五、店家分享文」之規定。 2-2 請註明情報來源,若有連結網址請附上連結網址, 不得使用惡意網頁連結、病毒連結、恐怖連結等等惡性重大之網址。 2-3 情報文如有個人網誌連結,請於文內附上2張商品圖。 2-4 如為優惠商品網址,請提供原始連結,不得使用跳轉網址, 亦不得有與網頁運作毫無關係之特定推薦代碼/個人紅利連結id, 如網址中有出現類似的代碼,即推定為紅利連結, 以板規4-1處理。 ◇ 情報文發文數之限制 2-5 區分為《網路特賣文》&《一般情報文》分別計算發文數。 ◆網路特賣文: ‧定義:泛指非實體店面、可透過網購直接購得之產品之情報文。 ‧發文數:每人 每24小時僅得發表一篇文章,每7日內最多二篇。 ◆其他情報文: ‧定義:相較於網路特賣文以外之情報文。 ‧發文數:每人 每24小時僅得發表一篇文章,每7日內最多五篇。 Ex:每人每天最多可以發表二篇情報文,即網路特賣&其他情報文各一。 *轉錄文、happy go點數、政府機關情報文(包含油價、發票等)不受2-5之限制。 三、心得文 3-1 心得文如附有網誌連結者,須於文內附上二張以上之「商品圖」, 於推文中附有網誌連結者亦同。 (發表純文字心得者則無要求) ◇ 罰則 ◆刪文:違反以上規定者,鎖文提醒於48小時內補正, 逾時未補正將刪文並將文章備份寄予原發文者信箱。 ◆水桶:如經提醒仍未補正,得視情形水桶3~14天, 如有特殊情事者(如顯為意圖賺取網誌點閱率與人氣) 得裁量加重至1個月。 四、返利文/廣告文/業配文(一律禁止發表) 4-1 返利文 ◆定義:意圖透過分享網址、邀請碼、折扣等資訊, 使發文/推文者能得到利益之發言內容。 (利益包含有形與無形之利益,然個人網誌之點閱人氣不在此限) ◆嚴格禁止返利發文/推文之發表。 ◆未依板規分享之卡號/邀請碼/指定網址之發文/推文,視為返利文。 4-2 廣告文 ◆定義:意圖使私人/團體/企業受有利益之發文/推文內容。 ◆如不合於店家分享文之要件,一律禁止發表。 4-3 業配文 ◆定義:受私人/團體委託,發表推薦之發文/推文內容。 ◆一律禁止發表。 五、店家分享文(允許但請遵照規定) ◆ 定義:由店家/店家之員工/受店家委託之人所發表, 關於店家之折扣優惠活動之資訊。 (與店家無上述關係之板友自發性發文不受本節限制) 5-1 發文時應自行揭露店家身分,以求公開透明,避免資訊不對稱之疑慮。 如未揭露則屬廣告文,依板規4-2處理。 5-2 發文應具體敘明優惠內容,否則視為廣告文,依板規4-2處理。 5-3 同一店家每月僅得發表一篇文章,以免洗板。 ◆店家之員工與受店家委託之人所發文/推文均視為店家所為, 發文次數一併計算。 ◆計算方式: 發表文章日期之下個月之相當日為下次得發表文章之日; 如無相當日則以該月之末日為相當日。 舉例: 1/1發文→2/1始能再發文 4/30發文→5/30始能再發文 8/31發文→9/30始能再發文 *如同一店家在一個月內有二個以上內容相異之折扣優惠活動,請站內信告知板主, 待板主回信後即可發表文章,不受5-2之限制。 5-4 同一店家不同優惠之發文每個月上限2篇(包含同品牌不同地點之特賣會情報) 5-5 如同一店家累計滿三次違規,限制該店家不得再發表任何店家分享文。 六、卡號/邀請碼/指定網址 6-1 卡號/邀請碼/指定網址均禁止發文分享, 僅得依置底文之規定推文於指定分享區。 如發文或未於指定分享區推文,則屬返利文,依板規4-1處理。 6-2 於指定分享區分享卡號/邀請碼/指定網址應符合規定之格式。 ◆經看板投票決定之指定網址視同卡號,已經有效票選結果決議之指定網址如下: (亦不得出現在網頁跳轉之中間過程)(註) ──booking.com全站 ──shopback.com.tw全站 ──goyomoney.com.tw全站 *註:【任何形式文章】之認定,範圍包含但不限於: 在發文內容中、(發文內容中)任一網址之跳轉、 [(發文內容中)任一網址之跳轉後]任一網址之跳轉、 {[(發文內容中)任一網址之跳轉後]之任一網址之跳轉後}之任一網址之跳轉, 等四種狀況的終止網頁完整頁面, 皆不可以任何形式分享/徵求管制內的卡號/邀請碼/指定網址。 七、罰則 ◇ 違反板規一律刪文,情節嚴重者劣退。 7-1 違反板規發表返利文/廣告文/業配文or店家分享文之限制者 ◆初犯水桶6個月,再犯水桶1年。 ◆三犯以上且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7-2 違反卡號/邀請碼/網址推文分享之規定者 ◆推文格式嚴重不符者,初犯水桶14天,再犯水桶1個月。 ◆於30天內重複推文者,初犯水桶1個月,再犯水桶6個月。 ◆三犯以上且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7-3 其他違反板規情事 ◆初犯水桶14天,再犯水桶1個月。 ◆情節嚴重者得加重至2個月。 7-4 自刪規避加重條款 ◆如有透過自刪文章規避板規之情形, 加重水桶期間為原違規水桶期間之1.5倍至2倍。 ◇ 如對違罰處分有所不服,請於以下規定期日內來信板主,逾期不予受理。 如經再次審酌仍認為抗辯無理由者將維持原判。 ◆未滿一個月之水桶處分:請於七日內來信。 ◆一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之水桶處分:請於二週內來信。 ◆三個月以上未滿六個月之水桶處分:請於一個月內來信。 ◆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之水桶處分:請於二個月內來信。 ◆一年以上之水桶處分:請於三個月內來信。 ◆永久之水桶處分:請於一年內來信。 八、其他 ◇ 板規如有未盡之處,得由板主裁量實施臨時板規。 ◇ 關於板務: ◆違規檢舉請站內信予板主, 勿直接發文或回文,避免板面凌亂。 ◆收到來信後會於三日內回覆, 如超過三日仍未收到回覆,請再次來信確認,以免信件漏寄。 ◇板規編輯紀錄: 109.08.28 修改板規2-2、2-3(板規文字改寫)與6-1(拿掉文章代碼),刪除板規6-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7.48.59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598549632.A.923.html